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通报会通报文县灾后重建有关问题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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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新闻办1月20日召开新闻通报会,省纪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怀仁就文县截留地震灾后重建基金等问题前一阶段调查情况,向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作了通报。

  张怀仁说,1月12日以来,媒体报道我省陇南文县灾后重建有关问题后,省委书记陆浩、省长刘伟平于12日当即作出批示,要求对媒体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文兰迅速组织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审计厅、省重建办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由省监察厅副厅长、正地级纪检监察专员冯庆昌带领10名人员立即赶赴文县,对媒体反映的重建房质量问题、产业重建基金管理使用问题、用重建资金打造“亮化工程”问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查,目前基本事实已经查清,相关调查正在深入进行。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的重建房质量问题。媒体反映,文县城关镇元茨头村清水坪社、中庙乡中坪村、碧口镇响浪村响浪社、尚德镇任家坝村上任家坝社等重建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经调查,城关镇元茨头村清水坪社和中庙乡中坪村的298户重建房由深圳市对口援建。按照协议,清水坪社住房设计为三层砖混结构,援建标准为每户一层三间主房共60平方米,中坪村住房设计为二层砖混结构,援建标准为每户一层两间主房共58.95平方米。厨房、厕所等附属设施由农户自建并负担费用。两个村的重建工程由深圳援建前方指挥部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机构和单位承担,于2009年下半年组织了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房屋质量合格。目前,部分农户正在自行加层或自建厨房等附属设施,已经入住的农户有的在帐篷或临时搭建的板房中做饭。

  经调查,碧口镇响浪村响浪社的52户重建房由台湾海基会援建。按照协议,援建方负责轻钢结构主体建设,屋顶小青瓦由重建户自行购买,施工单位负责安装。房屋主体于2010年10月建成,工程质量合格。但由于部分农户不愿负担屋顶小青瓦费用,并要求使用价格便宜的西式瓷瓦,与援建方意见不一,延误了工期。经多方多次协调,近期,援建方同意使用西式瓷瓦。目前,大部分农户已完成屋顶铺瓦,20户已入住,未入住的农户仍住在原有住房、自建楼房或碧口镇商品房中。

  经调查,尚德镇任家坝村上任家坝社重建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纳入灾后重建的44户农户,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由村上统建。并推选了村支书任文柏及7名村民组成重建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同意,2008年10月30日,未经招标,尚德镇政府和桑繁荣个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桑繁荣系个体建筑承包商,没有施工资质。该工程在没有规范的设计施工图纸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村民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多次进场阻拦,建成后又因质量问题多次上访。2009年11月,县建设局委托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了检测鉴定,结论为:该项目房屋安全性为Csu级,存在部分墙体有结构性裂缝、部分圈梁有贯穿性U型裂缝、部分构造柱存在斜向裂缝和孔洞以及屋面未做防水层、地面起沙、建筑沉降缝处理不当等质量问题。2010年3月26日,桑繁荣与5名重建户代表签订补偿协议书,约定由桑繁荣一次性补偿44户每户3万元共计132万元,作为加固维修费,同日,经村委会与桑繁荣核定工程量并核减工程款后,桑繁荣支付了77万元维修补偿款。但补偿款没有及时发放到户,镇、村两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房屋建设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上任家坝社重建房的质量问题,既有村镇两级违规操作、管理混乱,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的原因,也有少数干部不负责任、严重失职等问题。

  二、关于反映的产业重建基金管理使用问题。媒体反映,中央下拨文县的8148万元产业重建基金被截留变为借款。

  经调查组调查和审计机关审计,中央灾后重建批复的用于陇南市产业重组中央重建基金项目159项4.7亿元。其中安排文县产业重建项目中央重建基金19项8148万元。陇南市依据财政部[2009]729号文件精神,制定了《灾后重建工业基金管理办法》、《灾后重建特色农业基金管理办法》,将产业重建基金由无偿补助调整为有偿使用、到期收回、滚动发展,并明确了资金运行程序,符合有关政策精神,不存在截留和挪用。

  三、关于反映的用重建资金打造“亮化工程”问题。媒体反映,文县用重建结余款打造城区“亮化工程”。

  经调查,县委、县政府根据县人大代表2010年43号提案,决定对城区部分区段进行亮化美化。该工程不属于灾后重建项目,也没有使用灾后重建资金。目前,县财政给县建设局预拨的500万元工程款全部为县财政自有资金。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已责成陇南市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对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住房,由省住建厅和陇南市负责,根据鉴定结果,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由专门机构提出解决方案,市县负责组织实施,尽快彻底解决质量问题。目前,省住建厅已组织力量赴现场开展工作。

  2.对尚未入住重建房的群众,责成陇南市和文县负责进行妥善安置,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3.涉及上任家坝社重建住房质量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已停职接受调查。目前,省纪委监察厅调查组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情况,待问题彻底查清后,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月17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重建办、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和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对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检查的通知》,要求有灾后重建任务的市州、县乡立即组织对重建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检查,省上组织重点检查。省审计厅已向全省8个地震重灾县区派出4个检查组,重点审计调查灾后恢复重建整体进展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中重建和整村重建情况。省民政厅和省重建办已派出工作组赴有关市县,督促检查重建政策落实和群众越冬生活安排情况。陇南市组织9个检查组对灾后重建工程质量、重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以上措施,力保灾后重建各项政策全面落实。(甘肃日报 记者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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