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昌林小区两栋楼交工半年 开发承建双方核算分歧致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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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农民工在昌林小区持结算单等待付薪。

  时至今日,位于渭源县城区边的昌林小区已有部分住户入住,但其中两栋由湖北仙桃市农民工承建的商住楼,在交工半年后,因甲乙双方核算纠纷,致使100多名农民工75.7万余元的工资至今难以拿到手中。

  交工半年被欠75.7万

  昌林小区是渭源县新开发的商住小区。

  1月20日,在此等待讨薪的刘伟成指着靠近小区大门的两栋楼房告诉记者:“这两栋楼都是我们承建的。从交工到现在已经有半年了,但是拖欠的工资至今拿不到手。”

  刘伟成告诉记者,他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据他介绍,2008年,湖北老板喻方标和开发商甘肃省昌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昌林公司)签订了渭源县昌林小区2号、4号楼的修建合同。100多名农民工在喻方标的带领下,从湖北仙桃市来到渭源承建该工程。2008年3月底正式开工,当年10月20日主体工程全部封顶,至2009年7月30日两栋楼的所有工程全部结束。

  根据刘伟成介绍,100多名民工总工资款在230万至250万元,2008年已支付170万元,2009年零星支付了几万元,目前拖欠75.7万元。

  10余农民工滞留渭源讨薪

  记者了解到,昌林小区工程交工后,这些湖北农民工继续在渭源承建另一处工程,2009年10月26日,该工程结束后,他们当中大部分人返回湖北,部分班组负责人继续滞留渭源讨薪。

  刘伟成告诉记者,目前这些农民工一部分住在当地10元钱的旅店,一部分住在昌林小区尚未出售的楼房内,在长达半年的讨薪过程中,他们身上带的现金已所剩无几。

  为了尽快要到工资,他们一直没有停止和甲方昌林公司、乙方老板协商,而甲方老板无法联系到。在此情况下,他们将情况反映到渭源县劳动局、城建局及信访局等部门,渭源县政府分管劳动保障的副县长蒋玮也专门开会协调过。

  记者了解到,目前滞留渭源讨要工资的有7个班组的负责人。木工班组负责人邵爱堂拿着结算单告诉记者,“我这个班组欠薪最多,共有165400元。”同样,高树才、赵俊峰、邵喜堂等钢筋、泥工、抹灰等班组的负责人也拿着数目不等的结算单,他们当中欠薪最少的班组也在3万元左右。除了这些一线班组,刘伟成、梅志雄等9名项目部管理人员也被欠薪多达118000元。记者看到,这些结算单大都是1月9日至13日之间开具。

  据农民工们介绍,他们的工资之所以迟迟不能拿到手,“主要是甲方经理杨建林和乙方老板喻方标在工程核算上发生争议。”

  协调未彻底解决欠薪问题

  记者在渭源县劳动局采访期间证实了甲乙双方因核算分歧引发农民工工资不能支付的情况。

  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赵新忠告诉记者,湖北农民工反映到该局以后,他们曾多次进行协调,因为双方执行合同中产生经济纠纷,协调困难重重。此间,昌林公司经理杨建林支付了部分款项,其余欠款没有结果。为此,县劳动局联合县城建局,按照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向昌林公司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发完工资。赵新忠说,“最终也没有整改,昌林公司总经理杨建林也联系无果。”

  就在记者在渭源县采访的时候,20日上午,由该县信访局牵头,县城建、劳动、工会等部门会同甲方负责人杨建林、乙方负责人喻方标以及农民工班组负责人在县政府开会协调此事。

  在开会间隙,参与协调的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李陆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李陆军告诉记者,协调过程中,甲乙双方就工程核算分歧很大。昌林公司称,总工程款1380万元,已经支付1370万元,仅剩10余万元;而承建方喻方标则认为核算应该在2100万元左右。但是,牵头协调的信访局通过调查核实有关单据,拖欠农民工款项75.7万元属实,有农民工工资,也有工程款,建议先支付工资,但这些班组负责人不同意。

  班组负责人坚称,这些欠款都是农民工工资;同时,按照行业规则,各分包的班组无论是工程款还是工资,“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应该一次性支付清楚。眼下甲乙双方核算分歧很大,就算欠款中有部分工程款,我们回家后又怎么解决?”

  截至20日下午5时记者离开时,县政府大院各部门联合协调仍在进行。

  21日晚,记者再次电话采访李陆军,他说,20日晚11时,分管社会劳动保障的副县长蒋玮就此也到场继续协调,但最终没有达成协议。但21日下午5时,协调组在进一步协调期间,承诺在下周星期二前先支付40万元,剩余35.7万元以后支付。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刘伟成,他说,协调组答应在5天内支付40万元,其余35.7万元再想办法,但他认为“将近一半的工资仍然欠着,我们不能接受。”他们仍在等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保障民工工资如期发放,开发商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企业用工保证金。渭源县劳动局局长李建业说,昌林公司因为当时资金困难,仅缴纳了5万元保证金,按照工程造价3%的比例,这个数目远远不够。

  文/图 本报首席记者 朱静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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