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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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客户端兰州(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李欣瑶)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肃南民族教育跨入依法建设发展的新时代。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颁布实施。

  长期以来,肃南县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三免两补”15年免费教育政策,制定了贫困家庭大学生研究生救助办法和考入重点本科院校大学生研究生奖励办法,积极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民族地方实际的双语教育机制,积累了大量的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促进了该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仍有不少差距。通过立法,将这些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促进教育工作的措施,已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为此,教育立法势在必行、《条例》应运而生。

  该《条例》自建议、规划、立项、起草历时六年,起草小组以《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立法依据,深度思考自治县教育发展的历史背景,在立法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条例》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的免补政策和大学生享受的奖励救助政策做出具体规定;要求探索建立科学的“县管校聘”的教师管理机制;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承,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县各学校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民族语言文化校本课程;建立切实可行的经费保障制度,并对教育经费保障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肃南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因地制宜运用立法手段解决自治县教育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推动自治县教育全面进步,加快“依法治教”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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